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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較多挑高夾層屋多半是3米6建案 . 真正較舒適夾層室內高度為4米2
通常3米6或是4米2實際上到交屋會扣除樓板厚度20公分 . 所以變成3米4及4米高度
3米6的建案通常樓上設定為臥室 . 所以高度無法讓人站立 . 其實換個角度去思考 . 用三度空間 . 在一個室內產生三個空間 . 便能讓臥室達到站立高度 !
舊屋翻新我最行-Alvin設計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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